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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肉製品闖關重罰20萬 小心零食、餐盒踩紅線

政府全力防堵非洲豬瘟入侵國門威脅我養豬產業,修法提高違法自疫區攜帶豬肉製品來台的罰款。在多人被罰後,許多民眾才發現,過去被視為「零食」的豬肉乾西點餐盒等製品竟也在被禁止之列。財政部關務署提醒,為避免誤觸禁忌蒙受高額罰款,民眾只要有任何疑義,應於入境時選擇走「紅線檯」,交給專業人員研判。

台北關稽查組上月25日於桃園國際機場查獲大陸籍劉姓旅客,以手提行李攜帶豬肉腸、鴨肉及豬肉餅來台,當場就被罰了20萬元。26日一位大陸籍沈姓旅客帶肉鬆餅,同樣被罰了20萬元。23日大陸籍謝姓旅客及本國籍彭姓旅客帶豬肉製品、牛肉乾、雞肉製品及兔肉乾,一位被罰20萬元,一位被罰3萬元。

旅客會被罰倒不是故意違規,而是沒意識到他們帶了不能帶的東西。到底什麼東西不能帶?帶了沒注意要去申報,就會吃罰單?經常出國的國人也很關心,台北關官員說,簡單講,如果不確定什麼吃的東西不能帶,就都不要帶。以上述例子來說,涉及非洲豬瘟疫區,罰款都高達20萬元;涉及自禽流感的疫區帶進雞肉製品,罰3萬元。

非洲豬瘟病毒1921年首次於非洲肯亞發現,40年後傳到歐洲、俄羅斯等地區,去年在中國大陸爆發,為亞洲唯一的非洲豬瘟疫區。由於被感染豬隻全身內臟出血,目前無疫苗及藥物治療,死亡率達100%,一旦病毒入侵國門,恐重創養豬產業。

由於非洲豬瘟已蔓延大陸超過20個省市,疫情遲無退燒跡象,立法院修正《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提高罰款,用重罰來遏止危險的攜帶行為,新法上月14日生效後,原本初犯罰5萬元,累犯三次則重罰百萬,但案例仍層出不窮,18日再下重手,初犯即重罰20萬元,第二次犯直接跳升百萬罰款。

到底什麼不能帶?依現行規定,動物肉類以及加工肉類均屬於未附輸出國動物檢疫證明書或檢疫不合格者,不得輸入的項目,其中包括新鮮、冷藏、冷凍及經煮熟的肉品西點餐盒,真空包裝也不例外。至於動物種類也不限豬隻,涵蓋牛、羊、鹿、馬、驢、騾、雞、鴨、鵝、火雞、鴿、鵪鶉、鴕鳥、鼠、袋鼠等肉類。

而在加工肉類中,乾燥或醃製肉類、內餡含肉產品、含肉之液態湯類以及動物飼料四大類均在禁止之列。因此,屬乾燥或醃製肉類的肉乾、肉鬆、酸肉、香腸、臘肉、熱狗、火腿、鴨腎、雞翅、鳳爪等,自然無法攜帶入境,這部分也是近期被海關查獲數量最多的肉製品。

至於內餡含肉產品則包括肉粽、肉包、肉捲、牛肉丸、貢丸、精肉團、水餃、披薩、月餅、杏仁餅、雞仔餅、三明治、漢堡、肉鬆蛋捲、肉鬆蝦餅、含肉機上餐食或餐盒等,其中像是肉鬆蛋捲、蝦餅、月餅,也很容易被民眾誤以為無關緊要而攜帶入境,必須特別注意。

第三類則是含肉之液態湯類、含肉夾餡粉條等,也就是以肉眼可明確辨認內含肉類、雜碎(如肉塊、絞肉、火腿、培根、香腸、肉乾、肉鬆等)者。動物飼料則包含具牛羊豬及禽蛋等動物性成分之犬貓食品,包括含牛肉成分的罐頭、零食、保健食品等,乾飼料也不例外。

此外,部分中藥材也含有動物性成分,常被民眾忽略,包括牛黃、雞內金、麝香、鹿茸、動物鞭、熊膽等,不分生鮮、乾燥或研磨成粉狀,一律不准在未經檢疫下攜帶入境。

萬一懷疑自己帶了不該帶的吃食,關務署提醒民眾,最好直接走「紅線檯」通關,由海關人員或轉防檢局官員判斷是否屬於禁止攜帶物品,紅線檯是申報櫃檯,一旦發現違規食品,只是被沒收,不罰款。

經濟日報

標籤: 西點餐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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